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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气代煤”招标公告汇总
中国壁挂炉网      2020-04-03 14:14     来源:中国壁挂炉网     浏览量:16074

标一|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内丘县2020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2020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燃气壁挂炉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2020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内丘镇、金店镇、大孟村镇、官庄镇、柳林镇、五郭店乡、园区管委会6个乡镇和1个园区管委会。 招标范围:燃气壁挂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新增用户约4097户,最终以实际安装验收合格为准,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最终实际安装为准;型号为20kw、24kw、26kw、28kw及以上,本次招标四个型号,缺一不可。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供货及安装周期:2020年06月3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1)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内产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壁挂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4)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5)须具有在内丘县内设立的维修站点的营业执照;

(6)提供生产商对维修站点的授权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3)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书”;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松哲

联系方式:17603278219


标二|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河北乡、师素镇壁挂炉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17 

采购项目编号:ZDYRHS-ZC-2020-01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 : 选择设备供应商负责肃宁县农村“气代煤”壁挂炉的供货及售后维护等。 

区域:师素镇、河北乡。 

采购金额:20KW≤输入功率<24KW的壁挂炉最高报价不超过3100元/台; 

24KW≤输入功率<28KW的壁挂炉最高报价不超过3400元/台; 

28KW≤输入功率的壁挂炉最高报价不超过3800元/台。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须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如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签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燃气采暖壁挂炉); 

5、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源效率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标准); 

6、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所投产品的2019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不低于2000万); 

8、如是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先报名的优先;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62.41.250/TPBidder)“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3-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4 

时刻说明:(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9 09:00 

开标时间:2020-04-09 09:00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注:此标 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 

供货时间:2020年7月底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建江 

联系方式:0317-5015706


标三|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邢台市2020年巨鹿县“气代煤”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XTGD-2020-000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 40500000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一、采购内容:

20KW、24KW、28KW、32kw、35KW或36KW,以上型号燃气壁挂炉(壁挂炉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和《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氮氧化物排放4级要求)、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燃气壁挂炉至用户供暖管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计划区域内约15000套。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周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 本次采购内容有关文字描述 ) 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3、投标人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采购内容 相适应 的生产范围);

4、须提供国家 级 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的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壁挂炉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和《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氮氧化物排放4级要求) ;

5、所投产品必须保证责任险(保单)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贰千万元,且需保证产品责任险(保单)在合同履约期内有效,如责任险(保单)在合同履约期内到期,中标人应持续期责任险(保单)原件到采购方报备,否则采购方有权视为其责任险(保单)失效,终止合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必须协议委托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投标文件中需附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 不锈钢 波纹软管产品合格证书;

8、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 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3月20日00:00--2020年03月26日23:59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hb.zcjb.com.cn),免费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 0元

投标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  本次 采购 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 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2. 投标人(供应商)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数字证书 为投标文件加密。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 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在线参与开标。

备注:

1、本次采购入围9家供应商。

2、为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入围供应商供货 区域分配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按照政府主导、群众选择的方式,由各户居民选择入围供应商产品。有的入围供应商有可能安装的设备较少,甚至可能签约、安装户数为 0,对此,各投标人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同时加强宣传和服务意识,致力于自己的技术和设备的推广,无论实际供货多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责任与费用。

四.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芳

联系方式: 0319-5251103


标四|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邢台市任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燃气壁挂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0 

采购项目编号:JL2020-02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27000000.00 

采购用途 : 任县2020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燃气壁挂炉”设备采购项目,约10000 户。

其中第一标段:2000户(任城镇,开发区,西固城乡,农管委);

第二标段:8000户(大屯乡,永福庄乡,邢湾镇,天口镇,天口镇,辛店镇,骆庄乡)。 

注:最终安装数以市下达任务数为准,结算以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须具有在任县区域内设立的维修站点(该维修站点营业执照应具有燃气具销售、安装、维修(护)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该维修站点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商授权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或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所投型号的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

6、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7、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二、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1.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2.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7 

时刻说明:2020年03月23日---2020年03月27日全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4 14:00 

开标时间:2020-04-14 14: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按时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供货时间:2020年0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取暖标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采购产品型号:20 KW、24 KW、26 KW、28KW、32KW、40 KW,本次招标为以上6个型号,缺一不可。含户内壁挂炉和暖气连接4米内所有的水暖管道及辅料。各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燃气壁挂炉应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满足《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NOx排放4级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9-7319970 

受理质疑电话:0319-7319970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四.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胜

联系方式: 0319-7319970


标五|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2020年“气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3 

采购项目编号:HBJC(2020)-00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1048022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燃气壁挂炉19774台,20kW、24-26kW、28kW、30-32kW、35-36kW、40kW,本次招标为以上 6个型号,缺一不可。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的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和《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 NOx排放4级要求; 

5、所投产品必须保证责任险(保单)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需保证产品责任险(保单)在合同 履约期内有效,如责任险(保单)在合同履约期内到期,中标人应持续期责任险(保单)原件到采购方报备,否则采购方有权视为其责任险(保单)失效,终止合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7、所投产品在柏乡县区域内建立售后服务网点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 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供应商只能对一个品牌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3-30 

时刻说明:0: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5 09:00 

开标时间:2020-04-15 09:00 

开标地点: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柏乡县槐西街与中兴路交叉口,新法院北邻) 

供货时间:6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取暖标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二、.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明智 

联系方式:0319-7713303 


标六|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邢台市威县2020年气代煤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2020年气代煤工程项目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威县2020年气代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威审投资[20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补贴及用户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威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2)项目概况:项目对威县侯贯镇、贺营镇、城区社区等8个乡镇及社区的3800户居民,进行“气代煤”清洁供热改造,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3800套。 

(3)用途:威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6)供货、安装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工。 

(7)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燃气壁挂炉型号为20KW,包括壁挂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相关内容,本次招标根据实际安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燃气壁挂炉型号为20KW,包括壁挂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相关内容,本次招标根据实际安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生产范围,具备与本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壁挂炉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和《燃气采暖热水炉》(GB25034-2010)NOx排放4级要求;

(5)所投产品必须保证责任险(保单)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需保证产品责任险(保单)在合同履约期内有效,累计赔偿额≥1000万,如责任险(保单)在合同履约期内到期,中标人应持续期责任险(保单)原件到招标人报备,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其责任险(保单)失效,终止合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7)所投产品在威县区域内建立售后服务网点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不允许投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开标时需提供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1 00:00至2020-04-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威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23.183.161.219:8086/#/)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4-24 09:00,地点为 “威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23.183.161.219:8086/#/”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冰清

联系方式:132669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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