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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7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2万个
风云天下      2020-09-07 09:18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1627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全国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都在如火如荼、有条不紊的建设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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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汇总统计,2020年1—7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2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3.9万个)的56.4%,较6月末提高了16个百分点;涉及居民442.74万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约700万户)的62.7%,较6月末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其中,按小区数计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宁夏107%,河北100%,甘肃100%,安徽92.2%,山东90.4%;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福建32.3%,四川26.3%,湖北23.0%,吉林19.6%,海南17.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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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上半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老旧小区改造存量巨大,具有超强的市场开发潜力!面对前景一片向好的蓝海市场,谁把握住了政策机遇,即为把握住了市场红利。亚洲清洁能源编辑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部分省市地区2020年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助力清洁能源企业在旧改市场上大放异彩。

01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5月22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重点支持 “两新一重”建设。

1.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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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北京市

2020年3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全市16个区共115个项目,占地面积7979公顷,2020年任务868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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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宁夏

2020年宁夏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42个、1366栋、52285户,建筑面积443.47万平方米。中央财政已预下达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33201万元,全部拨付至全区各市县;此外,全区各市县区还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停车场、充电桩、便民市场、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鼓励管线单位投资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坚持居民主体,尊重居民意愿,鼓励居民合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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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河北省

2020年2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年内改造老旧小区1369个,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8488套,实现既有棚户区清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新启动19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省列入计划的882个项目全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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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安徽省

4月14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按照导则,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基础设施、房屋整修、公共设施、安防消防、建筑节能、“适老化”和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等内容。老旧小区在进行改造的同时,因尽量减少对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同时尊重、保护和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区文化、街巷道路和特色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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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甘肃省

5月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强调统筹资金保障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力度,集中改造城市(县城)小区3500个以上,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高生活消费便利度。7月9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导各地加强施工建设的规范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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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山东省

3月10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山东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改造将分“七步走”,分别是:编制计划、制定标准、征求意愿、协同改造、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简化审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特别是吸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老旧小区改造中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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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浙江省

2020年3月14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20年度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按照试点省建设要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项目生成、社会力量市场化参与、动员群众共建、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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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湖南省

4月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旧改”的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和社区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核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组织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知》指出,“旧改”坚持“一区(片)一策”的原则,按照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对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进行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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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海南省

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经过前期摸排,海南省于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920个、17.36万套、6000栋楼、总建筑面积1609万平方米。2020年,海南省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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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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