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资讯
中央财政—于2010年安排20亿元推节能合同能源管理
人民网-《人民日报》 1970-01-01 浏览量:10997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


   通知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