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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天然气将与上游价格联动
河北青年报 1970-01-01 浏览量:8112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居民用天然气建立联动机制

    ■该《办法》同时还明确,天然气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最高不超过8%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居民用天然气建立联动机制。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可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该《办法》同时规定,天然气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最高不能超过8%。

    天然气价格将联动

    按照《办法》要求,河北省将建立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或管道运输价格调整时,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可同向作相应调整。

    “居民用气价格原则上一年联动不超过一次。”河北省物价局人士介绍,按照规定,居民用气实行价格联动机制前,在制定初始价格时,应将天然气价格联动方案一并听证。听证之后需启动价格联动机制时,可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由设区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企业利润率最高不超过8%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利润率。据了解,相关经营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最高不超过8%。在省会即将举行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之际,相关部门希望借此可以抑制天然气涨价的冲动。

    该《办法》还同时规定,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依法纳税、合理盈利、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与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

    按照《办法》规定,各地制定和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时,应事先征得省物价局同意,再依法进行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或实施联动方案,并将成本监审及听证会材料与调定价方案一并报省物价局审批。

    有人士表示,由于天然气这一重要资源与百姓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价格的波动对百姓生活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也将会对我国物价水平的波动产生影响,因此,推动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不能忽视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各方的承受能力。

    新建商品房不得再收初装费

    记者还了解到,既有住房城市燃气初装费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其中,公共管网建设费要逐步纳入配气成本,适时取消。庭院管网建设费可参照工程造价定额核定。但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此外,天然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天然气燃烧器具及供暖器具等,不得向用户收取带有强制性的服务费用。据悉,该《办法》已于8月20日开始执行。

    业内人士指出,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优质的能源,由于天然气价格长期受到行政控制,使市场调节机制失灵,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供需的不平衡。因此,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是必要的。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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