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1月5日讯,今天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定价听证会举行,围绕居民用天然气该不该涨、涨多少合理等话题,13名听证会参加人进行了或动情或理性的陈述。“我赞同涨价方案一。理由有二:一是上游价格已涨,此次调整为正常的顺涨;二是推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需要。”作为专家学者的西北师范大学王秋红说。本次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提出了两种调价方案。方案一:居民用天然气现行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45元,本次拟上调每立方米0.25元(含损耗,下同),拟定价格为1.70元,上调幅度为17.24%;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增加了更换燃气表的费用,即每立方米0.18元,拟定价格为每立方米1.88元,上调幅度为29.66%。在本次调价方案中,将居民壁挂炉用户统一归并到居民用气用户,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据介绍,由于天然气与群众生活关系极为密切,价格大幅波动会对老百姓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本次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原则是: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从紧安排、顺价调整,即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多少,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就上调多少。
据了解,兰州市自2002年煤改气使用天然气后,上游出厂价进行过两次调价,第一次是在2006年每立方米出厂价上调0.05元,第二次是今年6月份每立方米上调0.23元。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从当初定价为1.45元至今没有调整过,此次调价的理由也是因上游气价上涨使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造成亏损。“我不同意涨价。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增效,实现盈利;另一方面,作为民生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来自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绣河沿社区的消费者参加人韵兴宏这样说。有3位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明确表示不同意涨价。其余参加人认为适当调整价格是必要的,对出台的调整政策表示理解。听证会参加人还对调价方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有的参加人认为调价水平偏高,建议将调价幅度再下调一些,不能在调价中增加更换燃气表的费用;有的参加人建议应尽快建立对弱势群体的扶助机制,充分考虑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影响,统筹考虑补贴问题,确保生活稳定;有的参加人建议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对用气过程中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广大居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本次调价方案中,还提出今后凡国家调整上游门站价,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只顺加上游调价额度(含管输损耗)的,在价格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审批的前提下,也可不再进行听证。理由是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的改革,今后要与原油等资源价格实行挂钩联动,天然气价格将发生频繁波动,在此情况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变动如每次都要进行听证,将增加行政成本,降低效率。对此,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同意。
根据程序规定,我省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听证笔录认真撰写听证报告,提供给调价方案决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