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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政策利弊系列之中标后向村民销售壁挂炉的方式
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 1970-01-01 浏览量:4690

     政府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一些品牌产品可以服务于当地的“煤改气”村民,但这些不同品牌的产品该如何卖到村民家中呢?对此,各地的做法也不尽一致。

 

    第一类:中标后企业自行销售

 

    北京平谷区由政府统一招标招三家,中标后三家同时进村驻点销售,不能低于中标价销售。石家庄的做法是,由政府统一招标,然后确定10家各方面实力较强、产品符合国标的企业,然后由10家企业或其代理商自行联系各区县、村,驻点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同一个村有可能四五个品牌同时在销售,用户随心所欲地选择品牌与机型。

 

    而保定因为没有统一招标,结果至少有两三百个大大小小、品质参差不齐的品牌充斥市场。只要“通气”的消息一出,同一个村会有几十个品牌入驻,使老百姓无从选择。很多人看到这个市场有利可图,纷纷参与到壁挂炉的临时销售中,会留下很多遗留问题。比如,厂家或其代理商会因维修的量少、路途远,不愿提供上门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用户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的现象。

 

    采用这种方式,中间环节太多,不仅会使企业的销售运营成本激增,损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的同时,也会导致工作进展非常慢。

 

    第二类:中标后统一分配。

 

    北京房山、平谷的大华山镇、邯郸、邢台采用的是分标段或中标后通过抓阄将整村分配给中标企业的做法。这样做既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宣传,可缩短销售及安装时间,又有利于后期壁挂炉的统一售后服务或以村为单位设立专门售后服务点,非常有利于“煤改气”整体工作的推进。当部分企业缺货时,可以统一调配别的品牌快速补充,以保证施工工期,使老百姓能按时取暖。

来源: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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