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化日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
2018年年底前,在全市实现“镇镇通”天然气。到2020年,全市城镇燃气设施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设施运行更加安全。中心城区和各县城气化率达到100%,区县重点乡镇建成区城乡居民气化率达到90%;各区县农村社区居民气化率达到6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以燃气为主要燃料。
规范燃气市场管理
规范授予企业燃气市场特许经营权,以经营能力定经营区域。坚决制止和纠正同一燃气区域授权重复或交叉,管网设施重复建设、交互跨穿造成的安全隐患。
对特许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考核其气源和安全经营情况,依法动态调整经营区域,制止和纠正燃气企业圈占市场等不当经营行为。对无上游气源供气合同、无燃气经营许可、无终端市场用户服务能力的“三无企业”取消其特许经营权。
严格燃气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快天然气普及
按照“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锅炉。现有工业企业应当积极实施“煤改气、油改气”,淘汰污染大、能耗高的煤、油锅炉,鼓励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加快推动天然气发电,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能源项目,鼓励发展天然气与风电、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结合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项目。
在城市客运、环卫、物流、公安巡逻、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LNG、CNG汽车,重点加快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运输货车依法改用天然气工作,鼓励其他社会车辆依法加装CNG、LNG,在沿海航运积极发展以LNG为燃料的运输、作业船舶。
在陶瓷、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重点工业领域,推进天然气替代水煤气、油、液化石油气等工业燃料。鼓励能源利用效率高、价格承受能力强、可中断工业用户采用天然气燃料。
对天然气管道难以敷设到的地方,由取得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负责采取LNG、CNG点供方式,解决供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