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驻呼和浩特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6、具备与贷款方认可的境外银行发展业务关系的能力和经验; 7、熟悉贷款方以及我国贷款管理政策和工作程序,具有负责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 8、银行总行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资信评级。 9、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nmgp.gov.cn )“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2000000欧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8)银行总行国际市场资信评级证明材料。 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2、投标单位将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的加盖公章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范晓晨 |
联系电话: |
0471-4926125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腾飞路支行 |
账 号: |
820 1980 9010 0001 996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财政厅本级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1—419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