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调整部分城市居民天然气用气价格
2011-12-12 00:00 来源:巴巴传媒 浏览量:3162
11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了解到,考虑到去年上游气源价格已经调整,山西省部分城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尚未疏导,气价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即日起,山西省将适当调整部分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
省物价部门要求,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变更其用气分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未按照审批程序,擅自定价、擅自涨价的燃气企业要从严查处。对已经通气或准备通气的燃气企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程序尽快上报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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